哈德斯一连吃了好几块臭豆腐之后,后知后觉才想起来,“完蛋了,今天又要拉肚子了。”
莺歌随手又递了一块臭豆腐在嘴里,漫不经心的说:“没事,又要不了你的命。”
哈德斯想起,莺歌第一次以女娃的身份出现在他的面前的时候,他还在睡梦里。为了避免遇到莺歌,他已经多日没有出门,家里总是拉着厚重的窗帘,每日只是吃两袋保存的血袋。那日他浑浑噩噩的躺在棺材里,被人一把提了出来,清醒过来的哈德斯发现,面前站立的是笑意盈盈的莺歌,脑门立即冷汗就下来了。
“你让我好找啊,居然为了躲我都搬家了。”
“哪里,不过是住的久了,想换一个环境而已。”哈德斯硬着头皮回答。
“那么你最近过得好吗?血包还吃的习惯吗?”莺歌拉开了他的冰箱,里面还排放着一点没有喝完的血包。
“只要活着,就是最好的结果,还挑剔其他的做什么。”
“如此啊,你不想跟我走出去,看看外面的世界吗?尝尝外面的口味吗?”
哈德斯的脑门激灵了一下,难道……?
现在想来,哈德斯后悔死了当初自己的决定,原想着跟着莺歌吃遍全天下,没想到吃的都是各种零食小吃,而且自己还成了他的试吃先锋队员,每次自己尝过她才吃。
“真是死的太久了,跟社会脱节了,这么没见识,看什么都想吃一口”。哈德斯看着不远处站在一个冰淇淋摊位前的莺歌,正欢快的向他招手,他恨恨的想。
莺歌在这边研究冰淇淋的口味,紫色的、黄色的、粉色的,每一种颜色似乎都好吃的很。自己沉睡的这几百年,好像又错过了世界上的很多奇妙新奇的东西。这个世界就像潘多拉的盒子,总能勾起她全新的欲望和惊喜。比如一连几日口味不重复的试吃,让初次见识这个全新世界的她,心满意足。
哈德斯为难的看着全心全意挑选的莺歌,人群似乎又拥挤了一些,刚才自己走了一下神,不知道莺歌是怎么穿过这层层叠叠的人墙。他跟着前人的脚步,一点一点的挪动着,冷不防人群骚动了一下,冲出来了两个女孩子。那个高个子的女孩,被人群推动着,似乎跌倒,旁边的超短裙女伴,伸手去拉,却没有拉到。高个子女孩在哈德斯面前直直的倒了下去。
原本还是推推挤挤的人群,忽然散开了,哈德斯就这么看到一个女孩,出现在了他的面前,似乎就要扑到地上。他下意识的伸手,揽住了她的腰,就将她扶了起来。高个子女孩羞红了脸,不住的说着谢谢。而哈德斯眼里只剩下了女孩子白皙的脖颈,根根分明的血管,还在突突的跳动。哈德斯目不转睛的盯着女孩子,再也挪不动双眼。
那个穿着超短裙的女伴,挤了过来,拉开了自己的朋友,挤在了前面,热情的道谢,又拿出了自己的手机,笑颜如花:“不如,我们留个联系方式,下次请你吃个饭。”
哈德斯艰难的转过头,看着面前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子,不住的吞咽着口水。
原本在一边看热闹的莺歌,不知怎么挤了过来,她一把拉住了哈德斯的肩膀,替他回到:“区区小事,不足挂齿。两位既然没什么事,就先散了吧。”不等其他人有什么反应,就拉了哈德斯向偏僻的路口走去。
“你是不是又想逃跑?”
“没有,刚才就是有点饿了。”
“这么多街边小吃,堵不住你的嘴,你这是心疼你的钱包吧。”
“没有,钱算什么,你想要的我都可以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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